丹江口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丹江口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省、十堰市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特殊保障的有關政策法規(guī),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會同有關部門制...
機構信息
地區(qū): 丹江口市
分類: 政府機構 > 退役軍人事務局
網址: 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 夏季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秋季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電話: 0719--5213979(辦公室) 0719--5236328(雙擁股) 0719--5209938(優(yōu)撫安置股)
地址: 丹江口市丹江大道32號
詳細介紹

丹江口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省、十堰市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特殊保障的有關政策法規(guī),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并組織落實。

(二)負責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干部、離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yè)、就業(yè)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隨軍隨調家屬安置工作。

(三)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

(四)協調落實移交我市的離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y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負責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yī)療、療養(yǎng)、養(yǎng)老等機構的規(guī)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xù)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市擁軍優(yōu)屬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烈屬優(yōu)待、撫恤等工作,落實國民黨抗戰(zhàn)老兵等有關人員優(yōu)待政策。

(七)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八)監(jiān)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保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九)指導全市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要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tǒng)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yè),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范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zhàn)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二、內設機構:

辦公室 ?優(yōu)撫安置股 ?雙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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