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電子稅務局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操作流程說明

湖北省電子稅務局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操作流程說明

122492019-07-30 09:46  中國政務服務網

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1適用范圍

凡已辦理稅務登記并領購普通發(fā)票的單位和個人,在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服務以及稅法規(guī)定的其他商事活動中臨時取得超出已領購普通發(fā)票使用范圍或者開具限額的經營(業(yè)務)收入的,可申請代開普通發(fā)票。

2訪問路徑

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系統(tǒng)后,在首頁點擊:我要辦稅-我要發(fā)票-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修改), 進入向導式頁面。

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修改)

3操作流程

首先會進行納稅人資格校驗,資格校驗不通過,頁面的檢測結果會顯示不通過,并顯示不通過原因,此類納稅人不能進行代開操作;資格校驗通過的,點擊下一步,進入代開人聲明頁面,如下圖所示:

代開人聲明頁面

點擊確定后,點擊下一步,進入選擇業(yè)務發(fā)生地頁面,如下圖所示:

選擇業(yè)務發(fā)生地頁面

選擇業(yè)務發(fā)生地后,點擊下一步,進入選擇發(fā)票類別頁面,如下圖所示:

選擇發(fā)票類別頁面

選擇發(fā)票類別后,點擊下一步,進入銷貨方信息頁面,如下圖所示:

銷貨方信息頁面

輸入銷貨方信息后,點擊下一步,進入購貨方信息頁面,如下圖所示:

購貨方信息頁面

第一次填寫購貨方信息時,需要手動填寫所有信息,第二次填寫時,輸入納稅人識別號后,會自動帶出該納稅人識別號上次填寫的信息。

購貨方信息填寫完整后,點擊下一步,進入貨勞明細頁面,如下圖所示:

貨勞明細頁面

貨勞明細填寫完成后,點擊下一步,進入確認申報單頁面,如下圖所示:

確認申報單頁面

在確認單頁面,核對填寫信息,可以點擊暫存按鈕,對申請記錄進行暫存操作,如下圖所示:

核對填寫信息

下次納稅人進入代開頁面時,會給出提示,可繼續(xù)編輯暫存的申請記錄,如下圖所示:

編輯暫存的申請記錄

點擊確定按鈕,繼續(xù)編輯發(fā)票信息,上次的暫存信息會自動帶出,不需要重新填寫。

在確認單頁面,核對填寫信息無誤后,點擊提交,保存成功后會彈出8位數的隨機碼,如下圖所示:

保存成功后會彈出8位數的隨機碼

納稅人記錄下8位隨機碼,在自助機取票時使用。點擊確定按鈕后,點擊下一步,進入選擇取票方式頁面,如下圖所示:

選擇取票方式頁面

選擇自助機取票后,點擊保存,會提示保存取票方式成功,如下圖所示:

保存取票方式成功

點擊確定后,點擊下一步,進入提交完成頁面,如下圖所示:

提交完成頁面

點擊完成,跳轉到系統(tǒng)首頁,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申請流程完畢。

首頁代辦事項,會顯示新增的代開普票申請,點擊代開普票記錄鏈接,會跳轉到代開普票申請列表,納稅人可以在該列表查看已提交的代開申請,修改審核未通過的代開申請,如下圖所示:

代開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申請列表

4注意事項

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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