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qū): | 寧陵縣 |
分類: | 政府機構 > 信訪局 |
網址: | 進入網站 |
工作時間: | 夏季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電話: | 0370-3070990 |
地址: | 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永樂北路488號 |
第一條 根據(jù)《中共寧陵縣委辦公室、寧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寧陵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辦〔2019〕2號),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寧陵縣信訪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職能轉變。加強風險研判,切實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注重源頭預防,夯實基層基礎,加強法治建設,健全化解機制,不斷增強工作的前瞻性、系統(tǒng)性、針對性。
第四條 寧陵縣信訪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于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tǒng)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協(xié)調指導全縣信訪工作,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和規(guī)范性文件,推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受理人民群眾給縣委、縣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為來信、來電、來訪群眾提供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咨詢服務。
(三)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分析信訪形勢,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的建議。
(四)承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信訪事項和縣委、縣政府及領導同志交辦的重要信訪事項,向鄉(xiāng)(鎮(zhèn))和有關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五)協(xié)調處理跨地區(qū)跨行業(yè)跨部門的信訪突出問題和突發(fā)信訪事件;對重要信訪事項實施個案監(jiān)督,并提出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六)負責征集、處理人民群眾對本縣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tài)文明等各項建設事業(yè)發(fā)展的重要建議;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建議;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fā)布;組織協(xié)調、指導、推動全縣信訪系統(tǒng)信息化建設。
(七)承擔寧陵縣人民政府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縣政府受理的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
(八)承擔寧陵縣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lián)席會議決定的事項。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五條 寧陵縣信訪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機關干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承擔有關規(guī)范性文件及機關公文、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guī)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調查研究,協(xié)調指導全縣信訪系統(tǒng)的調研工作;負責綜合分析研判信訪形勢,提出工作建議;負責意識形態(tài)、信訪宣傳、新聞發(fā)布、信息、輿情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的辦理答復工作。
(二)辦信股。負責受理群眾來信,綜合分析來信情況,篩選重要信息,對群眾反映的重要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指導全縣群眾來信辦理工作;征集人民群眾建議;負責接待、受理、辦理群眾到縣申請復查復核的信訪事項;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承擔寧陵縣人民政府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縣信訪信息系統(tǒng)、視頻信訪系統(tǒng)信息化建設、開發(fā)、維護及應用培訓;負責內、外網站的建設及運行維護;指導全縣網上信訪工作;負責辦理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省投訴受理辦公室和市投訴受理辦公室轉送、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受理辦理群眾通過網絡、固定電話、手機短信和縣委書記、縣長電子信箱等形式提出的信訪事項。
(三)接訪股。負責群眾來縣個訪的登記、接談、轉送、交辦和督辦;承擔重要會議期間及敏感節(jié)點信訪工作保障任務;承擔來訪接待大廳有關單位的協(xié)調和服務工作;指導全縣來訪接待工作;負責群眾來縣集體上訪的登記、接談、轉送、交辦和督辦;負責協(xié)調配合職能部門接待處置特定群體來訪工作;負責維護來訪接待大廳及周邊信訪秩序,處置突發(fā)信訪事件;承擔縣委、縣政府信訪值班工作;指導全縣集體上訪接待辦理工作。
(四)督查股。檢查指導全縣信訪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有關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在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部門貫徹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上級交辦的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綜合協(xié)調縣信訪局全局信訪業(yè)務工作,督查指導基層業(yè)務規(guī)范化建設工作;督查督辦赴京、省、市涉訪事項,協(xié)調處置跨地區(qū)跨行業(yè)跨部門的信訪事項;提出對鄉(xiāng)(鎮(zhèn))和縣直部門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和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實施責任追究的建議;承擔寧陵縣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第六條 寧陵縣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專職信訪督察專員3名(其中正科級1名、副科級2名);股級領導職數(shù)4名。
暫保留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第七條 寧陵縣信訪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guī)定。
第八條 本規(guī)定由縣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縣委編辦承擔,其調整由縣委編辦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
第九條 本規(guī)定自2019年4月6日起施行。
領導信息
姓名 |
職務 |
劉超 |
局長 |
田家偉 |
副局長 |
李騰超 |
副局長 |
賀帥 |
副局長 |
王春雷 |
正科級督查專員 |
宋齊順 |
副科級督查專員 |
陳志杰 |
副科級督查專員 |
張 方 |
辦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