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您對社會組織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為及時受理您的舉報、盡早啟動查處工作、更好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效用,請認真閱讀以下說明。
一、受理范圍
投訴舉報符合下列條件的,予以受理:
1. 有明確的被舉報對象;
2. 有涉嫌違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具體事實、證據或者明確線索;
3. 屬于登記管理機關職責和管轄范圍。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1. 不符合上述受理情形的;
2. 投訴舉報事項已依法處理,舉報人在無新證據或者新線索的情況下就同一事實或者理由重復投訴舉報的;
3. 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或者已進入上述程序的投訴舉報;
4. 其他依法不應當受理的情形。
三、注意事項
1. 舉報涉及境外非政府組織(含“離岸社團” “山寨社團”等)管理的, 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有關規(guī)定, 登陸境外非政府組織辦事服務平臺 網址:http://ngo.mps.gov.cn/ngo/portal/index.do“違法舉報”欄目,向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提出舉報。
2. 查詢社會組織是否登記的, 請登陸中國社會組織公共服務平臺( 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 首頁右側查詢通道直接查詢該組織是否登記情況,咨詢其他登記事項的,請撥打民政部社會組織登記大廳(電話010-58124114轉1)咨詢。
3. 舉報其他類型組織、單位、個人的,舉報詐騙活動的,請向有管轄權的主管部門提出。
4. 舉報非法社會組織的,可以向依法負責的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縣級民政部門提出:涉及兩個以民政部分的,可以向其共同上級民政部門提出。
非法社會組織主要包括: ①未經登記 ,擅自以社會團體、基金會或者民辦非企業(yè) 單位名義對外的組織;②被撤銷登記后繼續(xù)以社會團體、基金會或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名義進行活動的組織;③籌備期間開籌備以外活動的社會團體。
5. 舉報地方社會組織的, 可以直接向登記該組織的當?shù)孛裾块T提出。
6. 請舉報人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證據線索,對舉報內容真實性,客觀性負責,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否則將承擔應法律責任。
四、法律依據
本網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外國商會管理暫行規(guī)定》《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受理投訴舉報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依法受理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