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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為確保我縣稅務機構改革后各項稅收工作平穩(wěn)有序運行,現(xiàn)就我縣新稅務機構掛牌后有關事項補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于2018年7月20日掛牌,承繼原浙江省安吉縣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安吉縣地方稅務局稅費征管的職責和工作,啟用新的行政、業(yè)務印章,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原浙江省安吉縣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安吉縣地方稅務局的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
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辦公地址:安吉縣昌碩街道勝利東路378號,郵政編碼:313300。
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另設體育場辦公區(qū),辦公地址:安吉縣昌碩街道勝利東路318號,郵政編碼:313300。
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另設臨時辦公區(qū)(原安吉縣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辦公地址:安吉縣遞鋪鎮(zhèn)玉華路39號,郵政編碼:313300。
二、浙江省網上稅務局(網址:http://etax.zjtax.gov.cn/)于2018年6月15日24時上線,該平臺整合了原浙江省國稅、地稅電子稅務局的全部事項。納稅人使用原浙江省國稅、地稅電子稅務局的賬戶和密碼均可以登錄辦理涉稅業(yè)務。
納稅人在移動辦稅終端辦理原國稅、地稅業(yè)務的,辦理事項和途徑不變。
三、自2018年7月20日起,納稅人在全縣綜合性辦稅服務廳、浙江省網上稅務局可以統(tǒng)一辦理原國稅、地稅業(yè)務,實行“一窗通辦”“一網通辦”“主稅附加稅一次辦”。
四、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20日掛牌,承繼原安吉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安吉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稅費稽查的職責和工作,啟用新的行政、業(yè)務印章,以新稅務機構的名稱開展工作。原安吉縣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安吉縣地方稅務局稽查局的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
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稽查局辦公地址:安吉縣昌碩街道天目路573號,郵政編碼:313300。
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稽查局另設臨時辦公區(qū),辦公地址:安吉縣昌碩街道鳳凰路199號,郵政編碼:313300。
五、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示范區(qū)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開發(fā)區(qū)稅務分局、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孝豐稅務分局于2018年7月20日掛牌,承繼原安吉縣地方稅務局示范區(qū)稅務分局、安吉縣地方稅務局開發(fā)區(qū)稅務分局、安吉縣地方稅務局孝豐稅務分局稅費征管的職責和工作,暫以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名義對外開展業(yè)務工作。原安吉縣地方稅務局示范區(qū)稅務分局、安吉縣地方稅務局開發(fā)區(qū)稅務分局、安吉縣地方稅務局孝豐稅務分局的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
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示范區(qū)稅務分局辦公地址:安吉縣梅溪鎮(zhèn)人民東路2號,郵政編碼:313306;
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開發(fā)區(qū)稅務分局辦公地址:安吉縣昌碩街道勝利東路378號,郵政編碼:313300;
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孝豐稅務分局辦公地址:安吉縣孝豐鎮(zhèn)靈龍南路202號,郵政編碼:313301。
六、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安吉縣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暫以國家稅務總局安吉縣稅務局名義對外開展業(yè)務工作。原安吉縣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的行政、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
七、領導信息
咨詢電話:0572-12366
辦公地址:湖州市經濟開發(fā)區(qū)體育場路99號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周一到周五,夏季(8:30-12:00,14:30-18:00);冬季(8:30-12:00,14:00-17:30)
安吉縣稅務局地址:浙江省安吉縣勝利東路378號郵政編碼:313300;納稅咨詢電話:?0572-12366;工作時間:自動語音:7天×24小時;人工服務:工作日8:4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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