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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國家稅務總局和平縣稅務局于7月20日正式掛牌。為確保稅務機構改革后各項稅收工作平穩(wěn)有序運行,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和平縣稅務局掛牌后,承繼原和平縣國家稅務局、原和平縣地方稅務局的稅費征管等職責,并嚴格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號)、《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市縣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4號)所明確事項和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國家稅務總局和平縣稅務局辦公地址為:和平縣福和大道北,郵政編碼:517200,聯(lián)系電話:5680663。(已掛牌的國家稅務總局和平縣稅務局稅務分局的地址、電話等基本信息見附件1。)
三、納稅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納稅服務咨詢和投訴、稅務干部違紀舉報、信訪訴求,均可以信函方式統(tǒng)一寄送至國家稅務總局和平縣稅務局(辦公地址:和平縣福和大道北,郵政編碼:517200),稅收違法行為檢舉可以信函方式寄送至國家稅務總局和平縣稅務局稽查部門(辦公地址:和平縣和平大道56號,郵政編碼:517200),或分別通過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聯(lián)系電話: 0762-5680663;
納稅服務咨詢和投訴,聯(lián)系電話: 12366;
稅收違法行為檢舉,檢舉電話:0762-5688983、12366;
稅務干部違紀舉報,舉報電話:0762-5680313;
信訪訴求,聯(lián)系電話:0762-5680663。
四、原和平縣國家稅務局、原和平縣地方稅務局及其直屬機構、派出機構(稽查局、稅務分局)的涉稅涉費業(yè)務印章停止使用,按規(guī)定啟用國家稅務總局和平縣稅務局稅費業(yè)務專用章、國家稅務總局和平縣稅務局代開發(fā)票專用章、國家稅務總局和平縣稅務局征稅專用章、國家稅務總局和平縣稅務局退庫專用章、國家稅務總局和平縣稅務局印花稅收訖專用章(樣式見附件2)。
咨詢電話:0762-3888705
辦公地址:河源市源城區(qū)建設大道131號 郵政編碼:517000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和平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公時間地址及納稅服務電話,和平大道辦稅服務廳地址:河源市和平縣和平大道56號電話:0762-5688938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逢節(jié)、假日順延)為辦稅服務廳集中學習時間,不對外辦公。
和平縣稅務局稅務分局(所)辦公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0762-5680639,和平縣稅務局城區(qū)分局和平縣?福和大道北
和平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公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和平縣稅務局和平大道辦稅服務廳河源市和平縣和平大道56號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月23日下午(逢節(jié)、假日順延)為辦稅服務廳集中學習時間,不對外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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