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yè)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客車:
1.客車技術要求應當符合《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
2.客車類型等級要求:
從事一類、二類客運班線和包車客運的客車,其類型等級應當達到中級以上。
3.客車數量要求:
(1)經營一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00輛以上,其中高級客車30輛以上;或者自有高級營運客車40輛以上;
(2)經營二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50輛以上,其中中高級客車15輛以上;或者自有高級營運客車20輛以上;
?。?)經營三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0輛以上;
(4)經營四類客運班線的班車客運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輛以上;
?。?)經營省際包車客運的經營者,應當自有中高級營運客車20輛以上;
?。?)經營省內包車客運的經營者,應當自有營運客車10輛以上。
?。ǘ氖驴瓦\經營的駕駛員,應當符合《道路運輸從業(yè)人員管理規(guī)定》有關規(guī)定。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的制度。
申請從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還應當有明確的線路和站點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