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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務分類
事項名稱 |
食品(不含特殊食品)生產許可延續(xù) |
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
基本編碼 |
000131023000 |
實施編碼 |
11468873MB1919633D3000131023000 |
實施主體名稱 |
儋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實施主體編碼 |
11468873MB1919633D |
辦理地點 |
儋州市那大鎮(zhèn)迎賓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園D18棟鋪面 市政務服務中心17號窗口 |
咨詢方式 |
0898-23332790 |
辦理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無時令區(qū)分) |
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898-12345 |
法定辦結時限 |
20個工作日 |
承諾辦結時限 |
6個工作日 |
法定辦結時限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42條 |
承諾辦結時限說明 |
自受理之日起,6個工作日辦結(不含現(xiàn)場檢查及審批時間) |
辦理形式 |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
是否網辦 |
是 |
網上辦理深度 |
互聯(lián)網咨詢 ; 互聯(lián)網收件 ; 互聯(lián)網受理 ; 互聯(lián)網辦理 ; 互聯(lián)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
網辦地址 |
在線辦理 |
設定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二號)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guī)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xiàn)場核查;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
受理條件
食品生產許可證即將到期,申請延續(xù)。
辦理材料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要求 |
來源渠道 |
1 |
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示例樣表 空白表格 |
必要 |
形式:紙質 類型:原件 份數(shù):2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2 |
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 |
必要 |
形式:紙質 類型:原件 份數(shù):1 規(guī)格:A3/A4 填報須知 |
政府部門核發(fā)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3 |
工藝設備布局圖 |
必要 |
形式:紙質 類型:原件 份數(shù):2 規(guī)格:A4/A3均可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4 |
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
必要 |
形式:紙質 類型:原件 份數(shù):2 規(guī)格:A4/A3均可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
5 |
授權委托書 |
必要 |
形式:紙質 類型:原件 份數(shù):2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
申請人自備 |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jù)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
辦理流程
序號 |
環(huán)節(jié)名稱 |
辦理人 |
職務 |
聯(lián)系方式 |
環(huán)節(jié)辦理期限 |
環(huán)節(jié)說明 |
1 |
受理 |
馮碧昌 彭秀冰 |
工作人員 |
|
0.5個工作日 |
|
2 |
審核 |
食品生產科 |
|
|
0.5個工作日 |
|
3 |
審批 |
劉家銘 黃承琦 |
辦事員 主任 |
0898-23332790 0898-23333986 |
4個工作日 |
|
4 |
辦結 |
馮碧昌 彭秀冰 |
工作人員 |
|
1個工作日 |
|
收費內容
收費項目名稱 |
收費標準 |
是否允許減免 |
允許減免依據(jù) |
備注 |
無收費項 |
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成立于2003年1月,是市政府負責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的派出機構。服務中心主要職能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依法從事市級政府各職能部門行政許可和審批項目、市政府投資的建設項。。。
主要職責 2、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zhàn)略、食品安全戰(zhàn)略和標準化戰(zhàn)略。 4、負責全市市場主體統(tǒng)一登記注冊。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jiān)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