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電子稅務局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三)(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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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三)(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適用)

、功能概述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繳納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坐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qū)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納稅人因經常發(fā)生房地產轉讓而難以在每次轉讓后申報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以定期進行納稅申報,具體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情況確定。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及規(guī)定的期限繳納土地增值稅。

二、操作步驟

1.進入方式:

1)登錄西藏電子稅務局-【辦稅中心】-【稅費申報及繳納】-【土地增值稅申報】-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三)(非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納稅人適用)】,點擊進入界面。

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進行模糊查詢。

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2.系統(tǒng)帶出納稅人基本信息

納稅人基本信息

3.點擊稅源標志空白欄回車,選擇稅源詳細信息,如選擇土地稅源信息,系統(tǒng)彈出已登記的土地選擇框,選擇稅源,點擊【確定】

選擇稅源詳細信息

4.填寫申報有效數據,點擊【申報】按鈕,確認數據錄入無誤。系統(tǒng)提示,申報成功,提示是否進行網上扣款。

填寫申報有效數據

5.點擊【是】,跳轉至稅費繳納界面繳款。

稅費繳納

三、注意事項

西藏自治區(qū)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

西藏自治區(qū)電子稅務局登錄入口

本系統(tǒng)是西藏自治區(qū)稅務局利用互聯網等創(chuàng)新成果,為使納稅人辦稅更加便捷所打造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覆蓋、全流程、全聯通的智慧型辦稅平臺,各類辦稅主體和社會公眾可在西藏自治區(qū)電子稅務局中進行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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