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婚姻登記預約系統(tǒng)入口
預約須知 1、網上預約須提前1天預約,可預約15天內的號源,每天放號時間為8:30。 2、請按照預約日期和時段到場報到。不能按約辦理的,應當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預約。在3...
服務信息
地區(qū): 廣東
分類: 辦事大廳 > 個人辦事
所屬行業(yè): 民政
辦理流程

按照省民政廳要求,我市從2018年5月14日起啟動使用“廣東省婚姻登記預約服務系統(tǒng)”開展婚姻登記預約管理服務工作。請各位市民自5月14日起通過以下方式之一登錄“廣東省婚姻登記預約服務系統(tǒng)”辦理婚姻登記預約服務事項:

1、登錄“廣東省民政廳”官方網站,點擊“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即可;

2、關注“廣東民政”或“廣州民政”微信公眾號,對應在“貼心民政”或“一鍵查詢”中即可登陸微信預約平臺;

3、登錄“廣州市民政局”官方網站,在“業(yè)務大廳”點擊婚姻登記相應預約服務事項即可。

4、撥打廣東省民政服務熱線12349,通過語音服務即可預約婚姻登記。

5、如有疑問,請撥打廣州政務服務熱線12345或各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咨詢電話。

為確保省、市婚姻登記預約系統(tǒng)切換工作順利進行,5月13日廣州市婚姻登記預約系統(tǒng)停止對外服務(含“廣州市婚姻登記網上服務系統(tǒng)”、微信錢包城市服務和“廣州通”APP等渠道的婚姻登記預約服務)。

基本信息
預約須知

1、網上預約須提前1天預約,可預約15天內的號源,每天放號時間為8:30。

2、請按照預約日期和時段到場報到。不能按約辦理的,應當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預約。在30天內出現(xiàn)2次預約成功后未到現(xiàn)場辦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預約的,視為爽約。爽約的,須從爽約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預約。

3、辦理登記時,未按照相關規(guī)定提供相應的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須知查看、結婚登記業(yè)務辦理須知查看、 離婚登記業(yè)務辦理須知查看、 補領婚姻登記證業(yè)務辦理須知查看、 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業(yè)務辦理須知查看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辦理相關業(yè)務:①一方或雙方預約人與實際到場辦證人不一致的;②預約辦理的業(yè)務類別與實際辦理的業(yè)務類別不一致的;③其他預約信息與實際信息不一致的。

5、所在地已實施“全城通辦”業(yè)務的,以所在地“全城通辦”政策為準。

6、疫情期間,請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口罩,配合體溫檢測,聽從現(xiàn)場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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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構
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民政廳(政務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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