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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落實縣委、縣人民政府以及上級公安機關制定的有關公安工作的決定、決議及指示。
(二)掌握、分析全縣影響穩(wěn)定、危害國內安全與社會治安的情況和形勢,研究制定對策。
(三)負責全縣國家安全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境內外敵對勢力、恐怖組織、社團的偵控和基礎調研工作。
(四)負責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破和禁毒工作;開展各項專項行動和斗爭;處置各類大案件、騷亂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發(fā)性事件。
(五)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公共復雜場所和特種行業(yè)等工作。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wèi)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依法管理國籍、出入境和外國人在縣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八)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訪和自治區(qū)主要領導來縣及重要會議等大型活動的安全警衛(wèi)工作。
(九)組織實施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組織實施縣公安局有線、無線通信、計算機聯(lián)網和計算機安全管理業(yè)務的建設規(guī)劃、技術改造和裝備更新等工作;負責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工作,依法處理交通事故。
(十二)組織實施縣公安局刑事、行政執(zhí)法行動,開展執(zhí)法制度建設和法制宣傳工作。
(十三)制定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劃、制度;分配管理裝備物資;指導、監(jiān)督、管理全縣公安機關的財務工作和審計工作。
(十四)指導和監(jiān)督消防工作,督促城市建設和城市管理部門維護和改善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協(xié)調、指導林業(yè)公安相關業(yè)務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及落實公安宣傳的方針和措施。
(十六)組織實施縣公安隊伍建設,查處隊伍內部違紀案件。
(十七)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分別是: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國內安全保衛(wèi)大隊、刑事偵查大隊(加掛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上思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牌子)、交通管理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jiān)管大隊、出入境管理大隊牌子)、禁毒大隊(加掛上思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巡邏大隊。、政工室、紀檢監(jiān)督室(加掛督察大隊牌子)、法制室、警務保障室、關押場所、基層公安派出所。
負責人:蔡耀鋒
咨詢電話:?總值班室:0770-6126110 辦公室:0770-6126079
辦公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區(qū)金花茶大道69號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工作日 ?上午8-12時,下午3-6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