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關于公安工作的安排部署,并指導、檢查和監(jiān)督各派出機構及職能部門的工作情況。
(二)調查研究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掌握影響社會穩(wěn)定、危害社會治安的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
(三)組織開展公安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各類刑事犯罪情況,并提出對策;偵查、處置各類刑事案件。
(四)組織開展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以及社區(qū)群眾性治安保衛(wèi)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處置危害社會治安的騷亂和治安災害事故,處置暴亂、騷亂事件中擔負攻堅、突擊任務;負責油田生產保衛(wèi)工作。
(五)組織開展民警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工作,按規(guī)定權限管理干部。
(六)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七)負責公安機關紀檢、監(jiān)察和審計工作。
(八)負責全縣的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
(九)負責全縣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管理,規(guī)劃刑事技術建設和裝備現代化建設。
(十)負責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危害公共衛(wèi)生、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和部分侵犯知識產權等犯罪案件;負責維持林業(yè)治安、查處林業(yè)違法行為;負責違法行為人幫教、控制治安危險分子、案件預審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范圍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wèi)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及群眾緊急求助的報警受理、先期處置、綜合研判、信息報告、輔助決策指揮等工作。
(十二)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fā)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煙花爆竹經營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十三)承辦市公安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公安局機構設置分為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和監(jiān)管場所。
二、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共設置18個。
1、指揮中心。負責統(tǒng)一受理全縣各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突發(fā)公共事件和應急求助的報警;負責機關公文及事務文書流轉、處理等工作;
2、政工科:負責思想政治、隊伍建設、黨建工作、人事工作、教育訓練等工作;負責全局與社會公眾的信息溝通,開展和諧警民關系建設;承擔輿情現場管理、公安宣傳導向引領、安全防范常識傳播、公安先進典型宣傳等工作;
3、法制大隊(掛案件管理中心牌子)。負責指導全局法制工作,開展法制調研工作,制定法制工作規(guī)劃。
4、警務保障大隊:負責公安業(yè)務經費、其它專項經費、罰沒款、保證金等財務方面的相關工作;
5、督察審計大隊(與紀檢、信訪合署辦公)。負責監(jiān)督全縣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法律情況;
6、刑事偵查大隊。下設6個中隊。負責掌握全縣刑事犯罪情報動態(tài),綜合分析全縣刑事犯罪規(guī)律特點,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轄區(qū)內刑偵管轄的刑事案件的受理,立案、偵破工作;
7、刑事技術大隊(掛縣公安局刑事技術室牌子)。負責刑事案(事)件現場勘查及檢驗鑒定和公安機關承擔的司法鑒定工作技術管理;
8、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負責預防和打擊經濟犯罪,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9、禁毒大隊。負責指導全局禁毒工作;組織開展禁毒宣傳工作;協(xié)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
10、油田保衛(wèi)大隊:負責指導全局油田保衛(wèi)工作,打擊全縣范圍內侵害油田生產物資的違法犯罪活動。
11、網絡警察大隊。負責互聯網信息監(jiān)控和處置工作。
12、治安管理大隊。下設4個中隊。主要負責行業(yè)場所管理、槍支彈藥、危爆物品、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管理(公交、散裝汽油零售企業(yè))及大型活動安全保衛(wèi)組織指導工作;
13、巡特警大隊。負責處置暴亂、信訪聚集、騷亂事件中的突擊任務;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依法實施現場管制和強制措施;負責社會面重點區(qū)域巡邏;負責維護政府穩(wěn)控工作。
14、食品藥品環(huán)境和森林犯罪偵查大隊。組織、指導、協(xié)調全縣公安機關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制售偽劣、破壞成品油市場經濟秩序、危害公共衛(wèi)生、破壞環(huán)境資源保護和侵犯知識產權等犯罪案件。
15、出入境管理大隊。主要負責依法對轄區(qū)內中國公民因私事出國(境)實施管理。
16、戶政管理大隊。做好各方面戶籍政策咨詢解答;負責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居住證的信息審核、發(fā)放和管理。
17、政治安全保衛(wèi)大隊(加掛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反恐辦牌子)。內容:略
18、交通警察大隊。下設7個中隊。負責組織人事、黨建群團、后勤管理、財務報賬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在本轄區(qū)內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糾正、處罰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處理交通事故;負責開展交通安全宣傳;
三、派出機構
肇源縣公安局設18個派出所,即:城郊派出所、古恰派出所、超等派出所、茂興派出所、民意派出所、頭臺派出所、大興派出所、義順派出所、浩德派出所、新站派出所、古龍派出所、和平派出所、二站派出所、薄合臺派出所、三站派出所、福興派出所、興源派出所、松江派出所。
四、監(jiān)管場所
1、看守所。負責貫徹執(zhí)行有關監(jiān)所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依法對羈押的被監(jiān)管人員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
2、拘留所。負責依法懲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護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保障行政執(zhí)法活動順利進行;負責行政處罰的人和被人民法院依法決定拘留的人執(zhí)行拘留。
五、班子成員
梁華??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李樹彬??黨委副書記、政委??分管政工科、警務保障大隊
于濤??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刑偵大隊、刑事技術大隊、網絡警察大隊
于長民??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交警大隊、油保大隊
李大誠? 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戶政管理大隊、國保大隊、派出所
王文武? 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治安大隊、食藥環(huán)大隊、出入境大隊
王宇祥? 黨委副書記分管指揮中心、法制大隊
王亦然? 黨委委員? 分管看守所、拘留所、經偵大隊、禁毒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