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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省市有關于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規(guī)章,部署、指導、監(jiān)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影響全市穩(wěn)定的情況和社會治安狀況,為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點信息,并制定對策。
(三)組織全市公安偵察工作,負責偵破各類刑事案件,協(xié)調、組織、處置重大案件和嚴重危害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騷亂。
(四)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yè)等工作,負責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
(五)依法管理國籍,負責出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指導、監(jiān)督全市消防工作。
(七)依法監(jiān)督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負責對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
(八)負責管理、監(jiān)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wèi)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負責對公安信息網絡的安全監(jiān)察工作。
(十)負責對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zhí)行刑罰和監(jiān)督考察工作,負責對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建設工作。
(十一)承辦勞動教養(yǎng)委員會的收容教育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wèi)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公安局機關科學技術工作及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工作,規(guī)劃和指導全市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四)按管理權限協(xié)助管理全市消防、警衛(wèi)部隊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人員培訓,公安教育和公安宣傳工作,按規(guī)定權限管理干部。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隊伍監(jiān)督管理工作規(guī)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guī)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jiān)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同江市公安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指揮中心(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110”接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xié)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并及時應對各種網絡輿情;負責通信工作、科技管理工作;保障公安密碼通信的正常運行;負責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jiān)察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xié)調、督查督辦以及局領導政務活動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保密、接待、保衛(wèi)、史志以及公安統(tǒng)計、機要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檔案管理工作,
(二)國內安全保衛(wèi)大隊(略)
(三)刑事偵查大隊
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的動態(tài),負責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預防、打擊對策;組織全市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負責偵破所管轄的114種刑事案件,負責案件的刑事訴訟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
(四)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研究擬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指導全市道路交通公路治安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管理;指導全市機動車安全檢驗、牌證發(fā)放和駕駛員考核,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guī)劃。
(五)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jiān)管大隊牌子)
負責指導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槍支彈藥、危險物品、核材料的保護;負責特種行業(yè)、公共娛樂場所的審批和管理;指導、監(jiān)督全市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指導群眾性治安保衛(wèi)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負責所轄95種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
(六)刑事技術大隊
負責交辦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現場勘查、檢驗、鑒定工作承辦疑難痕跡特征的檢驗、鑒定、以及公安部門承擔的司法醫(yī)學鑒定工作。
(七)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掌握全市經濟犯罪動態(tài),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情況,擬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
(八)出入境管理科
負責管理國內公民和外國人出入邊境的審批工作;組織指導和參與對外國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和涉外事件、案件的交涉、查處及偵破工作。
(九)巡特警大隊
負責市區(qū)街道和居民24小時治安巡邏工作;負責反恐怖工作;負責突發(fā)事件處置等工作。
(十)禁毒大隊
負責掌握全市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tài),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對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學品管制工作;協(xié)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
(十一)同江口岸簽證辦公室
負責為外國人持有中國國內被授權單位的函電,并持有與中國有外交關系或者官方貿易往來國家的普通護照,因相關(10種)事由確需緊急來華而來不及在中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申辦簽證的人員,辦理簽證工作。
(十二)警務保障室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保障工作;負責公安業(yè)務經費和專項經費的計劃、申報、分配;管理局所屬的國有資產工作;負責及民警服裝的計劃、調撥、供應和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分配裝備物資;管理和調度使用局機關機動車輛。
(十三)法制室(加掛信訪室牌子)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執(zhí)法工作;指導、監(jiān)督、檢查全局執(zhí)法單位執(zhí)法工作;負責收容教育、勞動教養(yǎng)復核報批及強制戒毒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審核工作;辦理全市公安機關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負責全局普法教育和法律業(yè)務培訓;負責公安預審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十四)政治處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起草全市公安政治工作要點、規(guī)劃;指導全市公安隊伍評先創(chuàng)優(yōu)、立功和崗位目標及正規(guī)化管理,編輯政工簡報、信息;負責全局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訓練、目標考評、勞動工資和局管干部管理工作;負責協(xié)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見;負責全局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辦理授銜事宜;研究擬定全市公安宣傳思想工作計劃;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文化建設工作。
(十五)紀檢委(掛監(jiān)察室、督察大隊牌子)
按照黨員干部管理杈限,檢查、處理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紀的案件,協(xié)助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黨員的黨鳳、黨紀教育,受理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及群眾的檢舉、控告、申訴、建議、反映等問題;按照黨章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履行黨內監(jiān)督職責,指導督察工作;負責公安督察、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公安監(jiān)察及審計工作。
(十六)戶籍管理大隊
負責全市常住人口及暫住人口的戶口管理工作,負責戶口遷移工作;負責辦理居民身份證;負責全市人口統(tǒng)計和各種基礎數據的統(tǒng)計工作,負責指導和檢查派出所的基礎工作。
三、領導信息
姓名 鄭國勝 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姓名 程 鑫 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政委
咨詢電話:0454-8298081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長安西路2666號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咨詢電話:0454—2930207,0454-2930209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 育才街3號 同江市政務服務中心
官方網址:點擊進入網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