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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站地址:進入網(wǎng)上辦事大廳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墨爾根大街27號(信訪局辦公樓)
辦公時間: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節(jié)假日不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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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 根據(jù)《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嫩江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9]73號),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嫩江市信訪局是市委主管信訪方面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嫩江市信訪局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宣傳和實施《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及國家、省、市、市有關規(guī)定,協(xié)調、指導、監(jiān)督全市信訪工作。分析研判信訪形勢,組織開展專題調研。組織和協(xié)調落實市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和市信訪工作聯(lián)席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反映群眾信訪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
(二)負責接待和協(xié)調處理群眾來訪,承辦上級機關交辦轉辦的信訪事項,協(xié)調和指導做好受理辦理工作。
(三)負責受理網(wǎng)上投訴事項、群眾來信、(市長)熱線電話,征集人民建議,協(xié)調指導做好受理辦理工作。
(四)負責重點信訪事項督查督辦,協(xié)調處理跨地區(qū)跨部門(行業(yè))信訪問題。定期通報信訪工作情況,負責全市信訪考核工作,提出完善政策、改進工作和責任追究有關建議。
(五)負責市政府信訪復查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對全市信訪復查工作進行業(yè)務指導。
(六)協(xié)調處理群眾進京、赴省、到市市上訪和突發(fā)事項、極端事件。負責全市信訪法治建設,為信訪人員提供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咨詢。配合政法機關依法處置信訪違法行為。
(七)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市信訪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督查股。負責機關文字綜合、財務管理、安全保衛(wèi)、后勤保障、人事勞資和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專題調研,起草制定規(guī)范性文件。負責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負責督查轉交信訪事項和案件辦理,督辦到省進京非接待場所信訪問題處置。接待受理群眾提出的復查信訪事項,對全市信訪復查工作進行業(yè)務指導。協(xié)調指導辦理轉交的信訪事項,完成臨時交辦的督查任務。
(二)信訪接待股。承擔群眾來訪事項登記、錄入、分類和引導等工作,轉交和協(xié)調處理群眾來訪事項。負責市領導接訪事項跟蹤落實。分析研判形勢,推送信訪信息,制定應對方案。負責協(xié)調和受理網(wǎng)上投訴事項、群眾來信、(市長)熱線電話等渠道提出的信訪訴求,指導責任單位做好事項錄入、辦理、答復工作。收集整理人民建議和社情民意,呈報市級領導,轉交相關單位,做好辦理工作。
第五條 市信訪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shù):股長2名。
第六條 市信訪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guī)定。
第七條 本規(guī)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
咨詢電話:0456-7512346
辦公地址:嫩江市北環(huán)路1號市民中心
官方網(wǎng)址:點擊進入網(wǎng)上辦事大廳
工作時間: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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