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金昌市委辦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金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辦發(fā)〔2010〕3號)精神,設立金昌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金昌市行政效能投訴中心),為市政府直屬事業(yè)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辦理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務,并對服務過程進行協調、督查。
(二)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市行政效能投訴中心)日常工作的組織、管理。
(三)制定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市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四)對服務窗口承辦的行政許可(審批)和服務事項進行綜合管理,并負責服務窗口與入駐部門的工作協調。
(五)對服務窗口及工作人員進行管理考核,并將考核結果書面通知入駐部門。
(六)組織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業(yè)務培訓。
(七)受理、匯總、催辦和上報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意見、建議。
(八)負責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市屬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法定職責及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訴,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九)負責對市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法定職責和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訴進行調查核實,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按規(guī)定權限和程序做出相應處理。
(十)負責檢查、指導市級各行政部門和縣(區(qū))行政服務投訴機構的工作,對市轄范圍內涉及跨區(qū)域、跨部門的重要投訴事項進行協調。
(十一)負責全市行政效能投訴受理情況的統(tǒng)計、匯總。
(十二)負責對行政許可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市行政效能投訴中心)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科
負責會務、文電、安全、保密、檔案、財務、人事勞資、后勤保障等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機關各項規(guī)章制度;負責群眾來信來訪、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中心”機關、服務窗口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投訴處理督查科
負責服務窗口管理方面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檢查、落實,對服務窗口承辦的行政許可(審批)和服務事項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管理;負責對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的管理、考評及業(yè)務培訓;向服務窗口單位反饋服務事項辦理過程中的重大情況;負責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市屬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法定職責及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訴并進行調查核實;指導市級各行政部門和縣(區(qū))行政服務投訴工作;負責全市行政效能投訴受理情況的統(tǒng)計、匯總;編寫《情況反映》。
(三)業(yè)務協調科
負責服務窗口的工作;負責對進入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服務事項和服務窗口的確定和調整,并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行政許可(審批)和服務事項的清理工作;負責組織聯審會議、對聯辦事項進行集體踏勘,對聯審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負責對各部門授權文件的審核備案;負責網上政務大廳的日常管理維護工作;負責“中心”計算機網絡的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中心”辦件情況的統(tǒng)計、發(fā)布工作。
主辦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地 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qū)中央廣場1號
郵政編碼:730030
電子郵箱:gszwfw@gans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