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 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變更登記)辦事指南

韶關市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 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變更登記)辦事指南

6792023-05-16 14:38  95商服網(wǎng)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 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變更登記)辦事指南

一、核驗材料

(一)不動產(chǎn)登記申請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在韶關市不動產(chǎn)登記中心官方門戶網(wǎng)站下載,網(wǎng)址:www.sgbdc.gov.cn);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核驗原件;

(三)委托書,委托代理的提供,核驗原件;(申請人為個人的,委托關系雙方須到受理窗口當面簽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場的,須提供公證委托書)

(四)不動產(chǎn)權屬證書(集體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或房地產(chǎn)權證,共有的建筑物、構筑物還應提交其他共有證等);

(五)權利人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fā)生變化的提交:

1、境內自然人或華僑的提交戶口簿或公安部門證明等;

2、港、澳、臺地區(qū)自然人的提交港、澳、臺地區(qū)管理部門出具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號碼變更的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需按司法部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認證和核驗;

3、境外自然人的提交該國有關管理部門出具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號碼變更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需按司法部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認證與轉遞;

4、境內法人、其他組織的提交工商管理部門或其他有權部門(如民政、人社部門) 核準名稱變更登記的文件;

5、港、澳、臺和境外法人、其他組織的提交其批準和注冊機構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需按司法部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認證與轉遞;

(六)因自然災害導致部分不動產(chǎn)滅失的提交不動產(chǎn)滅失的證明材料;

(七)因人民法院和有權行政機關依法做出部分收回、沒收等行為導致不動產(chǎn)面積變更的,提交收回、沒收等相關文件;

(八)土地或建筑物用途變更的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九)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建筑物、 構筑物的提交有批準權限部門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批準文件;

(十)不動產(chǎn)權籍調查(提交變更后的不動產(chǎn)權籍調查表、宗地圖、 建筑物、構筑物平面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 標等有關不動產(chǎn)界址、面積等不動產(chǎn)權籍 調查成果);

(十一)稅務部門證明。

二、辦事程序

受理→審核(登簿)→發(fā)證

三、辦理時限

現(xiàn)場申辦:受理后1個工作日內辦結。

四、收費項目

1.證書工本費10/人(1權利人免工本費,1個權利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加10元)。

2. 夫妻共有財產(chǎn)共有性質變更的一本收10/人,超1個權利人以上每增加一人加10元。

、受理窗口

1)韶關市行政服務中心

窗口地址:韶關市武江區(qū)西聯(lián)鎮(zhèn)百旺路芙蓉園24棟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窗口電話:0751-8877848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12點,下午14點至17點

交通指引:可乘坐5路、17路、23路、35路、38路到市行政服務中心站下車。

2)韶關市湞江區(qū)行政服務中心

窗口地址:韶關市湞江區(qū)新韶鎮(zhèn)金匯大道88號湞江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一樓

窗口電話:0751-8731380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12點30分,下午14點至17點

交通指引:可乘坐28路、25路、18路、17路、42路到臘石壩渡口站下車。

3)韶關市武江區(qū)行政服務中心

窗口地址:韶關市武江區(qū)沐陽路8號威尼廣場3樓

咨詢電話:0751-6919999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12點30分,下午14點至17點

交通指引:可乘坐9路到天子嶺站下車、也可乘坐8路、10路、15路、19路到四一九醫(yī)院站下,往威尼國際廣場方向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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