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核發(fā)指南

儋州市《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核發(fā)指南

9012022-02-14 07:57  95商服網

事項名稱

《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核發(fā)

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基本編碼

000172005000

實施編碼

11468873MB1919633D3000172005000

實施主體名稱

儋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實施主體編碼

11468873MB1919633D

辦理地點

儋州市那大鎮(zhèn)迎賓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園D18棟鋪面 市政務服務中心17號窗口

咨詢方式

0898-23332790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無時令區(qū)分)

監(jiān)督投訴方式

0898-12345

業(yè)務辦理項編碼

11468873MB1919633D300017200500002

目錄來源

國家基本目錄

行使層級

市級/隸屬

實施主體性質

法定機關

法定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

10個工作日

法定辦結時限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 開辦藥品零售企業(yè),申辦人應當向擬辦企業(yè)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藥品監(jiān)督管理機構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置的縣級藥品監(jiān)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藥品監(jiān)督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國務院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結合當地常住人口數量、地域、交通狀況和實際需要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申辦人完成擬辦企業(yè)籌建后,應當向原審批機構申請驗收。原審批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依據《藥品管理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開辦條件組織驗收;符合條件的,發(fā)給《藥品經營許可證》。

承諾辦結時限說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諾時限辦結。特殊情形依據相關規(guī)定時限會有所不同。

辦理形式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是否網辦

網上辦理深度

互聯(lián)網咨詢 ; 互聯(lián)網收件 ; 互聯(lián)網受理 ; 互聯(lián)網辦理 ; 互聯(lián)網辦理結果信息反饋 ; 互聯(lián)網電子證照反饋

網辦地址

在線辦理

設定依據

· 根據2019826日已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1號) 第五十一條 從事藥品批發(fā)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從事藥品零售活動,應當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不得經營藥品。   藥品經營許可證應當標明有效期和經營范圍,到期重新審查發(fā)證。   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實施藥品經營許可,除依據本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循方便群眾購藥的原則。

受理條件

本地區(qū)內擬開辦的藥品零售企業(yè)

辦理材料

序號

材料名稱

材料必要性

材料要求

來源渠道

1

核發(fā)《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申報審批服務表

示例樣表

空白表格

必要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原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其他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2

營業(yè)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必要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申請人自備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3

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必要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申請人自備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4

擬辦企業(yè)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必要

形式:紙質和電子

類型: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申請人自備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5

擬辦企業(yè)質量管理文件目錄

必要

形式:紙質

類型: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申請人自備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6

申請資料真實性的自我保證聲明,并對資料作出如有虛假承擔法律責任的承諾;

必要

形式:紙質

類型: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申請人自備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7

法定代表人或企業(yè)負責人簽章的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必要

形式:紙質

類型:原件和復印件

份數:1

規(guī)格:A4

填報須知

申請人自備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據受理標準來源渠道說明

辦理流程

序號

環(huán)節(jié)名稱

辦理人

職務

聯(lián)系方式

環(huán)節(jié)辦理期限

環(huán)節(jié)說明

1

受理

馮碧昌

彭秀冰

工作人員

 

 

1個工作日

查看說明

2

審核

李虹

 

 

2個工作日

查看說明

3

審批

劉家銘

黃承琦

辦事員

主任

0898-23332790

0898-23333986

5個工作日

查看說明

4

辦結

馮碧昌

彭秀冰

工作人員

 

 

2個工作日

查看說明

收費內容

收費項目名稱

收費標準

是否允許減免

允許減免依據

備注

無收費項

常見問題

1

 問

1、問:藥品經營許可證有無期限?

 答

1、不能。根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0號)第十七條《藥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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