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陰縣設立文藝表演團體審批指南

蒙陰縣設立文藝表演團體審批指南

8542022-01-26 09:27  95商服網(wǎng)
設立文藝表演團體審批
事項名稱 設立文藝表演團體審批
辦事程序 理-現(xiàn)場勘驗-核準
申請條 1.有與其演出業(yè)務相適應的專職演員;
2.有與其演出業(yè)務相適應的器材設備。
申請材料 1.文藝表演團體設立申請登記表(原件1份,紙質(zhì));
2.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查驗后退回,復印件各1份,紙質(zhì));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原件查驗后退回,復印件各1份,紙質(zhì));
4.經(jīng)營地址的房地產(chǎn)權證,租賃場地經(jīng)營的,還應提交租賃合同或者租賃意向書(原件查驗后退回,復印件各1份,紙質(zhì));
5.演員的藝術表演能力證明(原件查驗后退回,復印件1份,紙質(zhì));
6.與演出業(yè)務相適應的器材設備說明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法律依據(jù) 1.《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9號)第六條、第七條;
2.《營業(yè)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
3.《文化部關于做好取消和下放營業(yè)性演出審批項目工作的通知》(文市發(fā)〔2013〕27號)。
承諾時限 15個工作日(不含公示、勘驗時間)
收費標準 不收費
收費依據(jù)
辦理時間 工作日,夏令時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時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蒙陰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二樓社會事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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