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從事電子出版物零售業(yè)務的電子出版物發(fā)行單位審批 | |
事項名稱 | 設立從事電子出版物零售業(yè)務的電子出版物發(fā)行單位審批 |
辦事程序 | 受理-現(xiàn)場勘驗-核準 |
申請條件 | 1.符合國家、省、市有關電子出版物發(fā)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guī)劃及其它要求; 2.有確定的經營單位名稱、章程; 3.有確定的經營范圍; 4.有必需的設備和資金; 5.有與其經營項目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6.有熟悉電子出版物業(yè)務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
申請材料 | 1.申請書;內容包括申請事項、經營信息等(原件1份,紙質); 2.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請登記表(原件1份,紙質); 3.企業(yè)或經營單位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1份復印件1份,紙質); 4.法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查驗后退回,復印件1份,紙質); 5.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房產證明(原件查驗后退回,復印件各1份,紙質)。 |
法律依據(jù) | 1.《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六條; 2.《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guī)定》第五條、第六條; 3.《出版物市場管理規(guī)定》第九條、第十條。 |
承諾時限 | 15個工作日(不含公示、勘驗時間) |
收費標準 | 不收費 |
收費依據(jù) | 無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夏令時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時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地 點 | 蒙陰縣行政審批服務局二樓社會事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