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 | |
事項名稱 | 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 |
辦事程序 | 申請-受理-踏勘-審批 |
條件 | 1.符合當?shù)厝細獍l(fā)展規(guī)劃; 2.明確安全施工要求; 3.有安全防護措施; 4.保障正常用氣的措施; 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申報材料 | 1.燃氣設施改動、拆除、遷移審批申請表(原件1份) |
法律依據 | 1.《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2.《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國務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落實和銜接工作的通知》第28項。 |
承諾時限 |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 |
收費標準 | 不收費 |
收費依據 | 無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地點電話 | 蒙陰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工程許可科 電話:0539-4803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