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辦理小企業(yè)創(chuàng)業(yè)示范基地認定流程及咨詢電話

楚雄州辦理小企業(yè)創(chuàng)業(yè)示范基地認定流程及咨詢電話

12452021-05-31 17:20  95商服網

基本信息

實施主體 楚雄彝族自治州工業(yè)和信息化局 
行使層級 市級/隸屬 
承諾辦結時限 10個工作日 
法定辦結時限 20個工作日 
辦理形式 窗口辦理、網上辦理 
辦理深度 三級:材料核驗 
是否收費 否 
到現場辦理的次數 1次 
咨詢方式 1.窗口咨詢:楚雄州政務服務中心三樓C04號窗口 。 2.網上咨詢:云南政務服務網( https://zwfw.yn.gov.cn/portal)進行在線咨詢。 3.電話咨詢:工作時間撥打0878-6160869進行咨詢。 乘車路線:楚雄市內可乘2路、5路、9路、12路、17路、K1、K2、K3路公交車到彝人古鎮(zhèn)站下車。 
監(jiān)督投訴方式 1.電話投訴:州政府熱線0878-12345;州紀委州監(jiān)察委0878-12388;州政務服務局0878-6086867;州工業(yè)和信息化局0878--3389308。 2.信函投訴:楚雄州紀委派駐州工信局紀檢監(jiān)察組,通訊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陽光大道283號州第三公務中心,郵政編675000。 
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 
辦理地點 1.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永安路696l號楚雄州政務服務中心三樓C04號窗口。 2.網上大廳:云南政務服務網(https://zwfw.yn.gov.cn/portal )進行在線辦理 。 

設定依據

辦理條件

受理條件
(一)擁有可支配權的固定創(chuàng)業(yè)場所和配套的基礎設施,其中生產廠房面積應在10000平方米以上;樓宇型基地的面積應在3000平方米以上。 (二)有專門的服務機構和經過專業(yè)培訓的服務人員,并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三)能為小企業(yè)提供包括信息、技術、融資、質量、節(jié)能、環(huán)保、創(chuàng)業(yè)、培訓、管理、商務、現代物流等至少5項以上公共服務。 (四)入駐企業(yè)20家以上并具有滾動孵化小企業(yè)的功能,且小微企業(yè)的數量占入駐企業(yè)的80%以上;或連續(xù)兩年每年新增入駐小微企業(yè)5家以上;或者每年新增就業(yè)人員100人以上。

申請材料

序號
材料名稱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來源渠道
示例下載
1
云南省小企業(yè)創(chuàng)業(yè)示范基地申報表

原件: 3份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隨紙質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請人自備

2
管理人員及專業(yè)技術人員名單

原件: 3份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隨紙質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請人自備
3
入駐小微企業(yè)情況表

原件: 3份

復印件: 無需提供

是否電子材料: 隨紙質材料一并提交

必要
申請人自備

辦理流程

環(huán)節(jié)
辦理時限(工作日)
辦理人員
辦理要求及結果
申請
無特別說明
無特別說明
符合條件的相關平臺機構向屬地州市工信部門提出申請。
受理
無特別說明
綜合窗口辦理人員
屬地州市工信部門對材料完整性及真實性進行審核后受理
審查
無特別說明
綜合窗口辦理人員
在受理申請后,組織相關專家組成審核專家組,并委托審核專家組對予以受理的企業(yè)開展材料審核。
決定
無特別說明
綜合窗口辦理人員
審核專家組組長應當召集審核專家組人員研究形成審核意見,并形成專家組意見。 根據審核專家組意見,應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決定。
送達
10
綜合窗口辦理人員
通過快遞等便利方式送達申請人,或者申請人自愿到窗口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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