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申報
一、業(yè)務概述
稅務機關按照規(guī)定委托有關單位和人員代征零星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收, 受托單位和人員按要求以稅務機關的名義依法征收稅款,按時申報入庫。
二、業(yè)務前提
1.納稅人狀態(tài)為正常;
2.存在有效的委托代征協(xié)議;
2.存在有效的稅(費)種認定信息。
三、功能節(jié)點
上海市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綜合申報——委托代征申報
四、操作步驟
登錄上海市電子稅務局,點擊中央“我要辦稅”,點擊“查看更多”。
第一步:點擊“增加行”。
第二步: 輸入納稅人識別號,回車,填寫完整信息后點擊“保存”。
第三步: 在《委托代征稅款報告表》頁面點擊“匯總稅款”。
第四步:先點擊左下方的“申報”,然后在彈出的對話框點擊“確定”,即可完成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