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居民供熱使用土地免土地稅 | ||||||||
申請條件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向居民供熱收取采暖費的供熱企業(yè),為居民供熱所使用的廠房及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對供熱企業(yè)其他廠房及土地,應當按照規(guī)定征收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對專業(yè)供熱企業(yè),按其向居民供熱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占全部采暖費收入的比例,計算免征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對兼營供熱企業(yè),視其供熱所使用的廠房及土地與其他生產經營活動所使用的廠房及土地是否可以區(qū)分,按照不同方法計算免征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梢詤^(qū)分的,對其供熱所使用廠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熱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占全部采暖費收入的比例,計算免征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難以區(qū)分的,對其全部廠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熱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占其營業(yè)收入的比例,計算免征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對自供熱單位,按向居民供熱建筑面積占總供熱建筑面積的比例,計算免征供熱所使用的廠房及土地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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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 通辦范圍 | 結果送達 | |||||||
上門辦理 | 網上辦理 | 移動辦理 | 自助辦稅終端 | 同城通辦 | 省內通辦 | 全國通辦 | 窗口送達 | 網上查詢 | 郵寄送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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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材料 | 資料名稱 | 填報須知 | 必報資料 | 條件報送資料 | 留存?zhèn)洳?/span> | ||||
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納稅人使用土地的文件 | 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zhèn)洳?/spa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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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企業(yè)證明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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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限 | 納稅人辦理時限 | 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zhèn)洳?/span> | |||||||
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 即時辦結 | ||||||||
結果名稱 | 無 | 是否收費 | 到現(xiàn)場次數 | 網上辦理深度 | 免填單 | ||||
結果樣本 | 無 | 否 | 0次 | 四級 | 否 | ||||
辦理依據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等“六稅一費”優(yōu)惠事項資料留存?zhèn)洳榈墓妗罚▏叶悇湛偩止?019年第21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xù)供熱企業(yè)增值稅 房產稅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優(yōu)惠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9〕38號) |
注: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辦稅指南通用指南包含各類辦稅事項的辦理方式、各級辦稅服務廳導航、工作時間、辦理流程、收費標準,以及其他注意事項,可點擊查看,安徽省辦稅指南通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