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業(yè)務概述】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fā)生變化的,應當自發(fā)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業(yè)務流程】
1、功能入口
【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報告】-【存款賬戶賬號報告?zhèn)浒浮?/span>
點擊【增加】按鈕可以增加數(shù)據(jù),點擊【修改】按鈕可以修改數(shù)據(jù),點擊【刪除】按鈕可以刪除數(shù)據(jù)。
點擊【增加】按鈕,會出現(xiàn)您是否已辦理開戶許可證界面框。
情景一:如果納稅人已有開戶許可證,則點擊【是】,系統(tǒng)進入存款賬戶賬號詳細信息界面,首次備案,繳稅賬號默認為“是”,非首次備案,繳款賬號默認“否”。納稅人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是否繳稅賬戶。賬戶性質按實際選擇、賬戶名稱、行政區(qū)劃的內容可以自動帶出,其余信息需納稅人填寫。
情景二:如果納情景而稅人沒有開戶許可證,則點擊【否】,系統(tǒng)進入存款賬戶賬號詳細信息界面,自動生成賬戶性質為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且不可更改,行政區(qū)劃、開戶行等字段可以由下拉框選擇,其余信息需納稅人填寫,點擊【下一步】,轉到填寫界面。
填完信息后,點擊“保存”,將顯示在列表中。
3、預覽提交
點擊“下一步”,將在“預覽提交”中顯示已經提交的信息。
點擊【提交】,則會向用戶進行友好提示。
4、完成
點擊【確定】,則完成備案。納稅人可看到存款賬戶賬號報告已成功提交。
5、修改存款賬戶備案信息
(1)選擇其中一條備案信息,點擊【修改】按鈕,用戶可以修改已經備案銀行賬號的信息。
點擊【保存】后,將完成修改。涉及三方協(xié)議變更的,需做相應的三方協(xié)議重簽。
(2)選擇其中一條備案信息,點擊【刪除】按鈕,用戶可以刪除。
【注意事項】
1、沒有存款賬戶賬號信息,不能點擊操作“修改”、“刪除”;
2、如果納稅人增加的賬戶信息中“繳稅賬號”選擇“是”,則會在完成中顯示“去簽訂三方協(xié)議”。簽訂三方協(xié)議,詳見下文對應模塊。
3、個體工商戶使用個人銀行卡做存款賬戶備案的,賬戶名稱為持卡人姓名。請仔細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