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電子稅務局未按期申報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操作說明

遼寧省電子稅務局未按期申報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操作說明

48522019-07-28 14:56  中國政務服務網

未按期申報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

1 功能概述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扣稅憑證因客觀原因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時,通過該功能申請繼續(xù)抵扣。

2 操作步驟

1 進入方式:進入方式:1遼寧省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增值稅抵扣憑證管理】-【未按期申報增值稅憑證抵扣管理】,點擊“未按期申報增值稅扣稅憑證繼續(xù)抵扣申請”進入界面。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進行模糊查詢。

2 點擊需要繼續(xù)抵扣的發(fā)票類型后,點擊“增行”,填寫“已抵扣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信息”和“申請抵扣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信息”。

未按期申報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

3、 填寫后,點擊保存。保存成功后,點擊下一步,進入附送資料報送界面。

4、 在“必報資料”欄次后,點擊“上傳”后點擊“選擇文件”,選擇上傳資料,點擊“確定”。

5 資料上傳完畢后,點擊“提交”,即可提交到稅務局端等待受理。

3 注意事項

1、納稅人必須為一般納稅人。

2、造成未按期抵扣憑證的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fā)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

(二)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yè)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封存納稅人賬簿資料,導致納稅人未能按期辦理申報手續(xù);

(三)稅務機關信息系統(tǒng)、網絡故障,導致納稅人未能及時取得認證結果通知書或稽核結果通知書,未能及時辦理申報抵扣;

(四)由于企業(yè)辦稅人員傷亡、突發(fā)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xù),導致未能按期申報抵扣;

(五)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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