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電子稅務局委托代征申報(明細)操作流程說明

湖南省電子稅務局委托代征申報(明細)操作流程說明

72552019-07-11 23:29  中國政務服務網

委托代征申報(明細)

業(yè)務概述

本模塊適用于受托代征代征稅款后,向稅務機關解繳已代征的稅款,且選擇報送明細的代征人代征稅款時報送。
使用本模塊申報的代征單位需領用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或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并在本模塊的附表填寫。

操作說明

一、納稅人登陸電子稅務局之后,在“我要辦稅”下“綜合申報”-點擊[委托代征申報(明細)]進入申報頁面。
湖南省電子稅務局委托代征申報(明細)申報頁面 
二、申報表上方提供操作按鈕,點擊[導入]可以使用模板導入方式,適合有多條委托代征明細數據的納稅人,納稅人可點擊[下載導入模板(EXCEL)]或[下載導入模板(XML)]選擇使用不同格式的模板;點擊[暫存]按鈕可在電子稅務局暫存所填寫的數據,納稅人可中途暫存關閉網頁后,下次打開進入,如屬期一致則可自動帶入已填寫數據;點擊[申報]按鈕可對已填寫完成并校驗通過的申報表提交報送稅務機關;點擊[打印]按鈕可打印出當前申報表內已填寫數據;點擊[現金票證匯總]按鈕,用于委托代征人進行現金票證匯總并在線繳納稅款。
 
三、填寫完成明細報告表主表后,可通過左上角主附表樹切換填寫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或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
 
四、系統(tǒng)根據納稅人結存票據情況自動預填每筆代征稅款票證號碼(每條明細會分別分配一張票漲),代征人根據實際情況手動修改,自動帶入填發(fā)日期為申報表填寫當日,開具日期需代征人手動錄入。修改完畢點擊下方[確定]按鈕,自動切回主表。
 
五、在主表內點擊紅色方框標示區(qū)域切換到委托代征稅款報告表。
 
六、檢查匯總的代征稅款總金額,確認無誤并填寫下方必填項,點擊[申報]按鈕提交稅務機關。
 
七、申報完成后,系統(tǒng)提示應繳納稅款并要進行現金票證匯總。
 
八、點擊上方[現金票證匯總]進入票證匯總頁面。
 
九、納稅人可選擇稅庫聯(lián)網繳稅(三方協(xié)議繳稅)或者銀行端現金繳稅,如有其他新添加的繳稅方式,可酌情選擇。確認無誤點擊下方[匯總]按鈕,確定并可查看匯總信息。
 
十、檢查匯總信息,確認無誤再次確認,點擊[保存]按鈕完成繳稅,也可點擊[取消匯總]回到匯總頁面。
 

注意事項

1.納稅人如使用模板導入方式申報,務必閱讀填表說明,且所有項目均需納稅人手工填寫,征收項目等信息需填寫代碼表內的代碼。。
2.未領取稅收繳款書(稅務收現專用)或稅收繳款書(銀行經收專用)的代征人,無法使用本模塊,本模塊申報時必須填寫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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