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電子稅務局操作規(guī)
1、 功能說明
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后,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起15日內(nèi),需向稅務機關報告其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gòu)開立的全部存款賬戶賬號。發(fā)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nèi),在此模塊辦理書面報告。
2、 操作路徑
【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資格信息報告】→【制度信息報告】→【存款賬戶賬號報告】
3、 前置條件:
已經(jīng)正常登錄浙江省電子稅務局。
4、 操作步驟
(1) 步驟1:主界面
(2) 步驟2:填寫信息
若有多個存款賬戶,點擊右側(cè)紅框內(nèi)的“+”新增納稅人信息、銀行賬戶信息、賬戶詳細等信息,由于表格較長,用鼠標點中下邊紅框內(nèi)的拉框左右拖拽,如圖上圖所示。
上述相關信息填寫完成,點擊右側(cè)“請選擇”上傳本地對應的附件資料,如圖所示:
填寫和上傳附件完成,點擊“提交”按鈕,提示保存成功,就可以在查詢功能中查看到此條申請信息。企業(yè)如需查看、作廢可點擊相關按鈕即可。
上傳附件的方式,也可點擊“手機拍照上傳,”通過手機(先下載” ××稅務”APP軟件)” ××稅務->首頁->掃一掃”功能,掃一掃二維碼,上傳附件。
(3) 步驟3:提交
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系統(tǒng)跳出確認窗口“經(jīng)辦人系本人,此項業(yè)務真實。我(單位)愿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4) 步驟4:提交成功
點擊【確定】按鈕,系統(tǒng)跳出提示“提交成功”。
(5) 步驟5:查看進度
可通過【我要查詢】——【辦稅進度】模塊,查詢已提交辦稅事項受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