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電子稅務局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變更發(fā)行操作流程說明

云南省電子稅務局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變更發(fā)行操作流程說明

63822019-04-02 08:57  中國政務服務網

云南省電子稅務局操作規(guī)程

☆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變更發(fā)行

【業(yè)務流程】

納稅人:模塊進入—表單填寫—附件上傳—提交保存—信息反饋

稅務端:管理平臺—受理/不受理—同意導入核心征管/不同意退回—反饋

【申請步驟】

1.選擇辦理事項

登錄路徑:云南省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發(fā)票使用】—【稅控系統設備服務】—【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變更發(fā)行】—【在線辦理】



2.填寫表單

(1)申請表單中的納稅人信息均取自稅務端征管系統中已登記的信息,其中聯系人一欄可選項為法人代表、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地址一欄調用注冊地址。

(2)申請表單中的防偽稅控設備由納稅人根據自己的設備選擇提供商,目前有航天金稅和百旺金賦兩家公司能提供設備。

(3)金稅盤/金稅卡編號、報稅盤/IC卡編號、開票機總數、開票機號納稅人根據自己的設備填寫。

(4)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系統跳出確認窗口“經辦人系本人,此項業(yè)務真實。我(單位)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5)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變更發(fā)行的信息全部填寫完成后,系統生成一張完整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變更發(fā)行》,供納稅人檢查信息是否準確。

3.查詢辦稅進度

納稅人可通過【我要查詢】【辦稅進度】查詢已提交辦稅事項受理進度。


1)辦稅狀態(tài)為【已申請】:

指稅務機關還未受理該項申請,納稅人可進行【查看】、【作廢】等操作,【查看】可顯示申請表單的詳細信息,【作廢】則可撤銷申請;

(2)辦理狀態(tài)為【已退回】:

納稅人可查看稅務機關不予受理原因,并根據情況是否重新發(fā)起申請。

(3)辦稅狀態(tài)為【已辦結】:

稅務機關已受理并通過,該事項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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