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該事項適用于以下情形:(1)困難國有、集體企業(yè)(僵尸企業(yè))職工辦理退休手續(xù)前申請繳納其欠繳社保費;(2)用人單位繳費登記狀態(tài)為非正常,已離職的職工自行申請繳納其欠繳的社保費;(3)用人單位繳費登記狀態(tài)為正常,但經(jīng)強制執(zhí)行不能繳納其欠繳的社保費時,已離職的職工自行申請繳納其欠繳的社保費。該業(yè)務不適用于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雇主)單獨申請繳納其個人社保欠費的情況。
【設立依據(j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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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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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廣東省社會保險費地稅全責征收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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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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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勞社函〔2008〕17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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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機關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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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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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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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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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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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稅務機關應在每月底前完成當月的社會保險費征收工作,并及時將已征費款按險種劃入各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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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資料】
1.在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的,均提供紙質(zhì)版材料;已實名認證的辦稅人員可免于提供其身份證件復印件。
2.對實行實名制管理的納稅人,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包括網(wǎng)頁版、微信、APP)、自助辦稅終端等電子辦稅渠道辦理涉稅費事項的,免于報送紙質(zhì)資料,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免于報送的紙質(zhì)資料由納稅人留存?zhèn)洳?,納稅人對于電子資料的真實性以及與留存?zhèn)洳榧堎|(zhì)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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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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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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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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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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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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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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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內(nèi)個人清繳社保費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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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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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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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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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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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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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辦人(代理人)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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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辦理的還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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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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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門出具的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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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全責征收前欠費的,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部分還款明細表原件(適用廣州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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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證單書】
【辦理地點】
可通過辦稅服務廳(場所)、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辦理。辦稅服務廳地址可查看廣東省辦稅地圖。廣東電子稅務局網(wǎng)址為: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辦理時間】
5個工作日
【聯(lián)系電話】
12366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辦理流程】
【納稅人注意事項】
1繳費個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省稅務機關門戶網(wǎng)站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3繳費個人提交的各項證明資料為復印件均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
稅務籌劃,是指在納稅行為發(fā)生之前,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法人或自然人)的經(jīng)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做出事先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或遞延納稅目標的一。。。